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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清君

日期:2020-09-24 来源:泛珠三角合作信息网(主站) 字体: [大] [中] [小]

  “互联网+医疗”在过去几年中,国家层面已经确定了相关的生产关系,连续印发了很多相关法律法规,对互联网的运行模式、服务体系、监管支撑体系都有了非常详细的约定,国家医保局也制定相应的政策,这对“互联网+医疗”的发展带来了政策和保障,有了这样一个新型生产关系的引领,生产力也逐步跟生产环境结合。互联网诊疗是医疗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对已确诊的病例开展连续照护,是一种新型医疗服务形式,实行执业准入管理。互联网医院是一种新型的医疗机构,其主要业务是利用本院和其他医院的医生开展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医院也应该承担疾病诊治和健康促进的相应职能。但是,为了完成这种诊疗,需要开通在线药师服务、电子处方、药品配送、移动支付、医保支付等系列配套措施,但这些措施也需要部分行业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