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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桂琼建立跨省区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

日期:2024-07-18 来源:南方日报 字体: [大] [中] [小]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表示,粤、桂、琼三省区检察机关制定了《关于建立环北部湾—琼州海峡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未来三方将重点围绕各类海洋生态领域中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问题,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协作。

  《意见》旨在加大跨省区检察协作力度,强化公益诉讼法律监督,加强陆海统筹一体推进,服务和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北部湾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推动高水平蓝色生态湾区建设,维护边疆海疆安宁。

  在海洋污染防治领域,检察机关将重点监督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偷排直排,农业面源污染,船舶非法向海洋倾倒污染物,港口、码头、装卸站违规接收处理污染物,海漂垃圾和岸滩垃圾污染海洋环境等违法问题。

  在海洋和渔业资源保护领域,检察机关将重点监督未经批准、超批准范围或利用航道疏浚名义非法采砂,非法侵占海域资源,在禁渔期、禁渔区或者使用禁用渔具、方法等非法捕捞,以及外籍渔船侵渔侵权等违法问题。

  在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将重点监督危害中华白海豚、白头叶猴、金花茶等珍稀濒危动植物和勺嘴鹬等国家重点保护鸟类,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以及互花米草等外来物种入侵等违法问题。

  此外,三省区检察机关还将在岸线资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水上交通安全及水域环境等生态领域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协作。(记者/孟健 陈嵘伟 通讯员/粤检宣)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