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修订条例推进珠澳科创合作
新华社广州8月13日电 记者从8月13日举行的《珠海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获悉,新修订的条例,已明确规定珠海将以科技创新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和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建设。
继2016年修订后,《珠海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已完成第二次系统修订,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在新修订的该条例中,增加了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相关内容——要加强与港澳科技创新政策的衔接,推进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开放共享,加快完善跨境产学研合作机制,推动科技人才跨境流动、科研资金跨境使用、创新成果跨境转化。”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局长王雷说。
在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以及技术创新方面,条例明确,要推动港澳地区国家重点实验室在珠海设立分支机构。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合作,共建科技创新平台,联合开展科学技术攻关、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支持港澳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承接珠海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创新项目,建立财政科技资金跨港澳使用机制。
王雷说,珠海将进一步加强与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等机构的对接合作,加快建设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开展珠港澳科技创新合作项目,吸引更多澳资澳企项目参与。同时,发挥澳门在中国与葡语系国家之间的独特平台作用,推动建设“中国——葡语国家科技交流与成果转化中心”,搭建中国对葡语国家技术转移和创新合作的高效务实平台。(记者 魏蒙)
(编辑 叶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