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国安法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30日发表声明表示,特区政府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她相信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香港社会可早日恢复稳定,香港可以重新出发。
林郑月娥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责任,特区政府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国安法并在征询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和香港特区政府的意见后,将该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
林郑月娥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一个享有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也和香港市民息息相关。鉴于香港特区面临的国家安全风险日见凸显,中央从国家层面制定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以堵塞香港在国家安全方面的漏洞,实有必要性和迫切性。这次立法是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要一步,可令香港社会早日恢复稳定。
林郑月娥表示,特区政府将尽快完成所需的刊宪公布程序。她还表示,特区政府将按香港国安法的规定,尽快设立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特区政府律政司和警务处将设立专职部门,负责履行香港国安法的相关法律条文。
林郑月娥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草拟法律过程中听取特区政府和香港社会各界的意见并结合香港的具体情况,表示衷心感谢,对广大香港市民踊跃表态支持感到鼓舞。她说,有信心实施香港国安法后,困扰市民近一年的社会动荡可以减退,局面稳定下来,香港可以重新出发,聚焦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记者 刘明洋)
(编辑 谢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