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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港澳签署首份大湾区海事合作协议

日期:2020-08-24 来源:南方网 字体: [大] [中] [小]

  8月22日上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香港海事处、澳门海事及水务局在广州共同签署《粤港澳大湾区海事合作协议》(下称《协议》),三方将建立稳定协同机制,共同维护粤港澳大湾区水上交通安全、促进绿色航运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为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卓越的海事服务,打造国际先进的海事管理示范区。这也是内地与港澳共同签署的首份粤港澳大湾区海事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三方将共同优化珠江口船舶定线制及报告制,协同开展船舶交管服务,加强引航安全合作,并加强水上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联合开展搜寻救助,联合应对灾害天气对船舶及水上交通的影响,合作开展事故安全调查,维护大湾区水上交通安全。

  同时,三方将加强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合作,共同推进水域综合污染应急能力建设,加强高新科技在船舶污染执法中的运用,防止船舶溢油、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造成的污染,探索应用清洁能源,促进航运绿色发展。

  三方也将联合支持大湾区航运要素流动,共同推广船舶证书电子化运用,便利船舶查验及通关,优化船舶异地检验合作和新造船舶登记衔接,完善粤港澳游艇往来三地安排,为三地船员在大湾区内执行职务提供适当便利,提升大湾区海事政务服务效率,持续优化航运产业营商环境。

  三方还商定共同推动大湾区导助航设施的协调布局,优化遇险紧急与安全通信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航标遥测遥控、海道测量、海上环境感知、桥梁防撞预警等方面交流与合作。

  另外,《协议》还提出开展海事监管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合作,推进海事技术标准协调互认,加强通航环境、船舶动态及监管活动数据互通共享,共建大湾区分布式海事监管与航海保障数据中心。以及联合开展国际海事相关组织议题、提案与项目合作,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及国际性、区域性海事交流合作等。(记者 张子俊)

(编辑 叶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