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理财通”首只产品或将于1个月后面世
近日,《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出炉。分析认为,征求意见稿为金融机构及投资者提供了清晰的指引,标志着粤港澳大湾区朝着“跨境理财通”业务落地方向迈出了重要一步。
首只“跨境理财通”产品或将于1个多月后面世,记者了解到,金融机构已经摩拳擦掌,以期抢得业务落地“头啖汤”。
“北向通”丰富港澳人士投资选择
“跨境理财通”业务,是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和港澳投资者通过区内银行体系建立的闭环式资金管道,跨境投资对方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或理财产品。它分为“北向通”和“南向通”;“北向通”主要面向港澳人士发售,“南向通”的销售对象则是内地居民。
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金融学院院长易行健看来,“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可为未来进一步放宽投资者门槛、增加额度规模或完全放开额度管理、增加跨境购买理财产品品种、金融跨境协调监管等方面积累宝贵的经验,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按照征求意见稿,港澳投资者可通过“北向通”购买内地理财公司发行的“一级”至“三级”风险的非保本净值化理财产品;以及内地“R1”至“R3”风险的公募基金。内地投资者通过“南向通”购买的投资产品则将由港澳管理部门规定。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中“北向通”可投资产品范围与市场此前的预期一致,将为港澳人士提供更多投资人民币资产的选择。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兼财富管理及个人银行业务主管秦宜则认为,“北向通”可投资产品在基金互认、深股通、沪股通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至低风险的理财类产品,为港澳居民提供了更多人民币产品选择。
“南向通”开户不用亲赴港澳
在粤港澳大湾区三种不同的法律制度下,如何为跨境投资者提供更好的保护呢?
征求意见稿规定,“跨境理财通”业务投资者保护工作,应按业务环节发生地原则,分别遵循内地和港澳有关法律制度,由业务环节发生地金融管理部门负责。同时,要求内地代销银行应当建立完备的消费者保护机制,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流程,及时、有效处理与港澳投资者的纠纷争议。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内地合作银行可代理港澳销售银行开户见证,为合资格的内地投资者提供“南向通”投资户见证开户服务。“南向通”开户不用亲赴港澳将有利于内地投资者更加便利地投资港澳市场。
汇丰粤港澳大湾区业务部总经理陈庆耀说,“南向通”投资户见证开户服务大大简化了“跨境理财通”开户流程,让内地投资者可以更便利地通过这一机制投资港澳市场,捕捉跨境投资机遇。
■延伸
金融机构摩拳擦掌准备打造专属产品
“跨境理财通”细则出台后,国有银行、商业银行、外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第一时间纷纷表态,透露要积极布局“跨境理财通”业务,打造属于自己的平台,满足投资者对跨境金融产品的需求。部分银行已完成业务系统对接等前期工作,待政策落地即可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
广发银行副行长方琦曾说,该行已与花旗香港达成合作意向,系统实现与澳门分行的“南向通”及“北向通”,满足目前已明确的监管要求,初步具备开展业务的系统条件。
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表示,其将在总行统筹下,依托集团一体化服务优势,联合中银香港和澳门分行共同推进“跨境理财通”工作,在系统开发、制度建设等方面已基本准备就绪。
渣打银行大湾区行政总裁林远栋透露,该行已成立专属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项目团队,目前中国内地和香港团队正密切沟通合作,致力于在监管允许的范围内,尽快为客户提供专属“跨境理财通”优选产品。
股份制银行代表招商银行也已表态。该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招行将联合其在港的全资子公司招商永隆银行,第一时间推出“跨境理财通”,为大湾区投资者提供优质的金融产品和跨境金融服务体验。(记者 王春艳 谭冰梅 李荣华 唐柳雯 陈颖)
(编辑 叶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