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围绕 泛珠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
泛珠网讯(记者/谢伟东)青山绿水,带来的是蓬勃生机。生态文明建设,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工程。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指出,要深入抓好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同香港、澳门生态环保合作,加强同邻近省份开展污染联防联治协作。
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提出推动在京津冀水源涵养区、广西广东九洲江、福建广东汀江—韩江、江西广东东江、云南贵州广西广东西江等开展跨地区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泛珠境内有四个试点。《意见》提出,到2020年,实现水流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
目前,广东与广西、福建、江西分别签署了汀江—韩江流域、九洲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协议,标志着在3个流域建立了跨省界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粤桂联手打造全国流域治理试点
九洲江是一条跨粤桂两省(区)独流入海河流,发源于广西陆川县,向南流经广西玉林市陆川县、博白县以及广东湛江市廉江市(县级市),最后汇入北部湾,全长162公里。九洲江是粤桂湛江、玉林两市沿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生态资源。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九洲江流域生活、养殖、工业废水量增加,水质逐年下降。流域环境治理被提上重要议程。2014年8月,粤桂两省区政府签署《广东省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九洲江流域跨界水环境保护合作协议》,两省(区)财政各出资3亿元,设立粤桂九洲江流域跨界水环境保护合作资金,用于治理九洲江广西段。2016年3月21日,粤桂两省区政府在原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召开的部分省份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上,签署《九洲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中央财政在两省区各出资3亿元治理的基础上,拨付8亿元专项支持九洲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这条“母亲河”的水环境质量,保障沿岸居民饮水安全,2019年1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广东省政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签订了九洲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协议(2018-2020年)。
一江清水,情牵两广。九洲江的治理也逐渐取得亮眼成绩。
建立健全推进机制,流域治理显成效。九洲江流域玉林段落实314名河长,开展巡查调研和流域污染整治工作;探索建立了玉林、湛江两市联席会议、联合监管、联合监测、联合执法、联合应急“五联”工作机制。流域内已建成10座镇级污水处理厂并正常运营,负荷率均达60%以上,广西陆川县已完成107座村级污水处理设施主体建设,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创新养殖治理模式,解决治理难题。广西玉林市积极推广“高架网床+益生菌”生态化、“环保公司+养殖场(户)”专业化、“收粪合作社+养殖户”社会化、无害化等“四化处理”模式,实现“肥料化利用,还田还林”“能源化利用,变气变电”“饲料化利用,发展渔业”等“三化利用”。玉林市通过创新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模式,解决跨省区流域环境治理难题,成为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发现的130项(广西4项)典型经验做法之一。
如今,经过综合整治的九洲江水质稳定向好——原考核跨省界断面石角断面的水质,由2014年度仅7个月达标逐步改善为2017年的12个月达标;2018年,新考核跨省界断面山角断面也顺利完成考核目标。
跨省流域生态补偿 换得汀江清水流广东
汀江,是福建省第三大河流,也是福建唯一的出省河流,南下进入广东的韩江,是闽粤两省客家人的母亲河。而韩江是粤东地区第一大河流,担负汕头、梅州、潮州和揭阳市1000多万人生产、生活供水的重任,因此上游汀江水质直接关系到下游1000多万人的用水安全。
在位于闽粤交界处的龙岩市永定区龙湖,汀江水经此往南流向广东韩江。多年前的库上“大草原”已彻底没了踪影,留下一湾澄净碧绿的龙湖水。
2016年,由于种种原因,龙湖水面上疯长水葫芦,整个湖面被水葫芦覆盖,远远望去,人们还以为那是一片大草原。2016年3月,福建省与广东签署汀江-韩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协议,为龙湖水葫芦彻底治理带来了契机。按照协议,广东、福建共同出资设立2016-2017年汀江—韩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资金,资金额度为4亿元,两省每年各出资1亿元。同时,中央财政将依据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奖励资金,并拨付给流域上游省份,专项用于汀江—韩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在资金保障下,当地经过持续数月整治,终于将这片“大草原”消除。
作为汀江水流往广东的最后一站,龙湖整治是当地汀江流域水环境治理的组成部分之一,流域内全面治理提升才是根本。2018年,永定继续全面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清河行动、养殖业污染治理、河湖清“四乱”等多项行动。
2017年,汀江跨省断面水质均值达Ⅱ类,中山河、九峰溪水质稳定在Ⅲ类以上,象洞溪水质均值提升至Ⅲ类以上,水质达标率全面达到协议要求,跨省流域生态补偿工作成效显著。
汀江-韩江流域梅州段。来源:南方日报 万稳龙摄
龙湖的美丽蜕变,是我国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闽粤汀江—韩江流域试点的缩影。协议期满后,汀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提升。2018年9月,双方再次续签生态补偿协议,继续稳定改善水环境,并对跨省界断面水质标准提出了更高要求。协议涉及的汀江、中山河、象洞溪和九峰溪4条河流跨省界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协议目标要求,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多赢。经过3年实践,双方协议实施的“双指标考核”和“双向补偿”机制推行效果良好,被证明是实现流域治理和保护常态化长效化的坚实保障。
水质稳步向好,东江流域治理成效初显
通过大力实施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东江源生态环保和治理成效初显,东江流域江西省出境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要求,达标率100%。
2016年10月,江西省与广东省共同签署了《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正式实施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
为了更好地推进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江西省先后出台了《东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江流域生态补偿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东江流域水质考核断面监测方案》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生态补偿资金和项目管理,强化源区五县水质的监测、考核。赣州市还与东江源区五县分别签订了《东江流域生态保护治理责任状》,强化行政问责。
江西省与广东省在东江流域上下游联合监测、执法、应急、信息共享等方面积极合作,建立多层次、多部门的联动、协商机制,共同推进生态补偿工作。赣南与粤北地区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协调解决跨流域环境问题,针对边界“插花地”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赣州市还与东江流域内广东省河源市、广州市、深圳市宝安区等相关市县区签订合作协议,在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经贸交流等方面开展全面战略合作。
泛珠合作,以水为媒
事实上,泛珠各省区历来重视生态环保领域合作,早在2004年就建立了泛珠三角区域环保合作联席会议机制,2005年共同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协议》,十多年来一直在《协议》的框架下坚持会商研究协作,致力于推进区域内生态环境不断得到优化与改善。
在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方面,由广东省牵头、珠江流域内赣、湘、桂、黔、滇五省(区)参与的《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于2006年完成,规划中提出的流域水污染系统控制体系及各类重点工程在“十一五”期间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水环境监测合作方面,泛珠区域环境监测合作启动以来,泛珠区域环境监测合作工作小组审议通过《泛珠三角区域水环境监测网络规划工作大纲》、《泛珠三角区域水环境监测网络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编写了《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水环境监测计划》,编制了《泛珠三角区域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规划》,建立了泛珠区域水环境监测信息通报机制,开展了泛珠流域主要跨界断面水环境同步监测工作,编制发布泛珠流域跨界断面同步监测报告和泛珠区域水环境质量报告书,为保护珠江水环境提供了数据基础和前瞻预判。
在水环境监察执法与应急合作方面,广东与周边的福建、江西、湖南、广西等省区签署了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框架协议,湘赣、滇桂、滇川也加大了跨界河流污染防治合作,黔桂滇三省区联合开展了万峰湖环境污染防治合作,共同打击省(区)边界地区的环境违法行为。
在泛珠各方努力下,通过建立水污染联防联治机制,珠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合作卓有成效,在泛珠区域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区域内主要江河水质多年来维持在良好状态,用实践印证了“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理论正确性,在人与自然和谐、经济与社会和谐中发挥了示范效应,为泛珠三角区域更好的发展奠定了扎实的绿色基础。
(编辑:谢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