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黔两地四部门签约 汇聚交通执法新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八支队、河池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八支队和黔南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近日在河池市南丹县甲棉村签订《桂黔区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框架协议书》。
协议书涵盖了党建共建、执法联动、案件查处(移送)、执法服务等内容,旨在通过政策协同,完善工作机制,深化信息共享,强化协作联动,推动区域执法协作制度化、规范化、体系化、数字化;持续深化区域执法协作,切实形成区域执法监管和执法服务合力,打造共建共管共治的交通运输一体化治理格局,更好服务保障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
当日,两区省四部门还举行了桂黔省界交通运输执法少数民族普法服务站揭牌仪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八支队第二大队、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八支队八大队、广西南丹县六寨镇甲棉村委和贵州麻尾镇南门村委签订省界两队两村委“2+2”普法共建协议。今后,两区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将在工作中以普法宣传带动民族团结,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提升群众参与高速公路安全治理的积极性,以期实现“高速公路路域共管,高速公路安全共建”目标,切实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为保障省界道路安全畅通,桂黔两区省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协作,在治超执法工作协作配合、共同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提升区域交通运输形象和服务水平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极大提升了区域交通运输执法效能。(李胜波)
(编辑 黄练)